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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承諾
我們致力徹底及有效率地監察投訴警察課對市民投訴警方事宜的調查結果。我們會竭盡所能,務求達到以下的服務水平:
 
表現指標
(標準回應時間)
  查詢 致電或親身查詢
書面
即時
10日內
  監察投訴* 一般個案
複雜個案
覆核個案
少於3個月
3至6個月
3至6個月
 
*

警監會在監察投訴警方事宜承諾的標準回應時間,是由接獲投訴警察課的最後調查報告時開始計算。

對警務人員投訴的監察工作,並不限於審閱文件和資料,更包括嚴謹分析和積極探索,力求找出事件真相。當遇有非常嚴重和複雜的個案,監察過程可能涉及成立特別覆檢小組、由委員接見證人,以及在有需要時徵詢醫學及/或法律意見。因此,警監會可能須向投訴警察課提出多次質詢,甚或要求該課重新進行調查。故此某些個案的監察過程可能較長,實際時間視乎個別案件的複雜程度和重新調查的結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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